此展覽為陳啟賢《法輪》系列的第五回,貫徹以當代藝術手法,把佛學思想滲透在裝置與觀眾的互動之中。今次所探討的是自我的概念和「執」的問題。
「我」是什麼?翻查字典,「我」是代名詞,指「自稱」;那「自」又是什麼?指「己身」,亦是代名詞。如此類推,世界上所有東西,都可以是「我」。茶杯可自稱是「我」、小烏可自稱是「我」、任何一個人也可自稱是「我」,藝術工作者當然亦是另一個「我」。如果我們自稱是「人」,在生物學的分類中,則是一種生物的統稱。指以血、肉、骨支撐的,有思维活動的實體。就語言的運用來說,是一種方便,不但是一種方便,而且隱藏了以「我」為中心,把世界作主客二分的更基本預設。同時,亦確認了自身的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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